首页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六条第七章 负债管理第四十六条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包括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