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八条第六章 资产管理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