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七条第六章 资产管理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应当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并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