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的,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行政单位对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产应当依法及时办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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