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第二十七条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结转资金在规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视为结余资金。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