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十条

行政单位编制预算,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预测; (二)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三)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 (四)资产配置标准和存量资产情况; (五)有关绩效结果; (六)其他因素。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