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九十条

第八章 决定与执行

第九十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分管立案调查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九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