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

(一)屡查屡犯的;

(二)不配合监管执法的;

(三)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依法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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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