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 / 第八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八条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一)屡查屡犯的;(二)不配合监管执法的;(三)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依法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