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七十七条

第七章 权利告知与听证

第七十七条

延期、中止听证的情形消失后,应当恢复听证,并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听证参加人。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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