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六十八条
第七章 权利告知与听证
第六十八条
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如下事项:
(一)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三)委托日期及委托人签章。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权利告知与听证
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如下事项:
(一)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三)委托日期及委托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