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行立案调查、审理和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制度,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

行政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法律部门;暂未设立法律部门的,由相关部门履行其职责。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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