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审理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接收案件材料后,应当基于调查报告载明的违法事实和责任人员,从调查程序、处罚时效、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行为定性、处罚种类与幅度等方面进行审理,对案件审理意见负责。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审理
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接收案件材料后,应当基于调查报告载明的违法事实和责任人员,从调查程序、处罚时效、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行为定性、处罚种类与幅度等方面进行审理,对案件审理意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