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立案调查

第二十三条

调查人员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并依法充分收集证据。

行政处罚立案前通过现场检查、调查、信访核查等方式依法获取的证明材料符合行政处罚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但应当在调查报告中载明上述情况。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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