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立案调查

第二十二条

立案应当由立案调查部门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由分管立案调查部门的负责人批准。

立案调查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九十日以内完成调查工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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