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二十条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条

吊销银行业机构金融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案件,由颁发该金融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机构管辖,处罚决定抄送批准该机构筹建的监督管理机构及银保监会相关部门。

责令银行业机构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批准该银行业机构开业的监督管理机构管辖,处罚决定抄送批准该机构筹建的监督管理机构及银保监会相关部门。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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