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银行保险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保险监管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本办法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