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第四十六条第四章 安全监督管理 / 第二节 安全监管实施第四十六条民航局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或者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进行持续监督,以确保其运行的有效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