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第四十五条

第四章 安全监督管理 / 第二节 安全监管实施

第四十五条

民航局制定年度可接受的安全绩效水平,确定重点安全工作任务。民航局各职能部门制定下发行政检查大纲或者行政检查要求。民航地区管理局开展辖区民用航空运行安全监管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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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