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安全监督管理 / 第一节 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
第四十一条
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包括四个组成部分共计十一项要素:
(一)安全政策与目标,包括:
1.安全立法框架;
2.安全责任和问责制;
3.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
4.执法政策。
(二)安全风险管理,包括:
1.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2.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绩效的认可。
(三)安全保证,包括:
1.安全监督;
2.安全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交换;
3.基于安全数据确定重点监管领域。
(四)安全促进,包括:
1.内部培训、交流和发布信息;
2.外部培训、交流和发布信息。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