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安全数据和安全信息的利用 / 第一节 行业安全数据和安全信息管理

第三十四条

安全数据和安全信息保护的条件和范围另行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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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