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 / 第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