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第二十条第二章 安全管理要求 / 第三节 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程序,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