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第十四条第二章 安全管理要求 / 第二节 安全绩效管理第十四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绩效目标制定行动计划,并报所在辖区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