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第十一条第二章 安全管理要求 / 第二节 安全绩效管理第十一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实施安全绩效管理,并接受民航行政机关的监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