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评价体系
第五条
小微金融监管评价体系由信贷总体投放情况、成本及风险情况、服务结构优化情况、激励约束机制情况、合规经营及内控情况、服务地方经济情况等评价要素构成。
各项评价要素下设若干评价指标。每项评价要素的得分通过对评价指标的打分,结合监管人员的专业判断综合得出。
评价得分由各部分要素各自得分加总产生。定量指标依据计算结果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定性指标最小计分单位为0.5分。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