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令(二〇二〇年第4号)《对外援助项目咨询服务单位资格认定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令(二〇二〇年第4号)《对外援助项目咨询服务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对于暂无单位经资格认定取得援外项目咨询服务单位资格的专业领域,该专业咨询服务单位的选定按照援外项目采购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