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鼓励国产电影片、电视剧(含影视动画片)和其它广播影视节目参加境内外广播影视节(展)、节目交流活动。 在境内外广播影视节(展)参赛及展播展映的国产电影片、电视剧(含影视动画片),须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其它广播电视节目,应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关节目内容的要求。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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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