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鼓励国产电影片、电视剧(含影视动画片)和其它广播影视节目参加境内外广播影视节(展)、节目交流活动。 在境内外广播影视节(展)参赛及展播展映的国产电影片、电视剧(含影视动画片),须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其它广播电视节目,应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关节目内容的要求。
- 制定机关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国家鼓励国产电影片、电视剧(含影视动画片)和其它广播影视节目参加境内外广播影视节(展)、节目交流活动。 在境内外广播影视节(展)参赛及展播展映的国产电影片、电视剧(含影视动画片),须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其它广播电视节目,应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关节目内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