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报送、交接、保管、借用、归档、销毁等管理制度,依法管理统计资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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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