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八条邮政管理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报送、交接、保管、借用、归档、销毁等管理制度,依法管理统计资料。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