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规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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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