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规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