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加强对邮政行业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规和开展邮政行业统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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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