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二十九条

快递企业以商业特许经营模式经营的,其特许企业应当组织、指导、监督被特许企业的统计工作。 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由特许企业按照规定统一收集并报送被特许企业的统计资料。特许企业收集统计资料时,应对被特许企业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应当要求重新报送。特许企业不得编造、篡改被特许企业的数据。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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