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第二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统计机构归口管理邮政行业统计调查工作。邮政管理部门其他职能机构开展的专项统计调查,应当报同级统计机构审核,并将统计调查结果报送同级统计机构。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