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二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统计机构归口管理邮政行业统计调查工作。邮政管理部门其他职能机构开展的专项统计调查,应当报同级统计机构审核,并将统计调查结果报送同级统计机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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