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十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按照第十七条规定一并报经备案或者审批。 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和统计资料的报送等做出规定。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邮政行业统计对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快递等其他业务实行分类统计。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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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