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第十二条统计调查对象主要负责人是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并对本单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