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第七条第七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应诉学习培训制度,开展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