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六条第二章 设立与调整第六条中心测报点及其主测对象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全国中心测报点建设方案和主测对象名录提出,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定。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