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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