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九条

中心测报点应当建立监测预报责任制度,落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职责,对出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报告不及时,或者谎报、瞒报、虚报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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