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八条

实行中心测报点年度工作绩效考核通报制度。采取中心测报点所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自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检查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并通报有关结果。建立中心测报点监测预报信息化检查考核系统,动态报送和审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考核通报办法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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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