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十一条
中心测报点应当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监测预报工作的年度工作历和工作方案,并经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审核后,于每年12月30日前录入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工作历和工作方案开展年度监测预报工作。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中心测报点应当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监测预报工作的年度工作历和工作方案,并经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审核后,于每年12月30日前录入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工作历和工作方案开展年度监测预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