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取得相应的诊疗科目资质,科室名称为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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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