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11月26日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55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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