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三章 人员配备
第十六条
老年医学科每张病床应当配备医师≥0.3名,配备护士≥0.6名。老年医学科医师配置应当确保落实三级查房制度。鼓励医院配备康复治疗师、营养师、心理治疗师、临床药师等人员。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人员配备
老年医学科每张病床应当配备医师≥0.3名,配备护士≥0.6名。老年医学科医师配置应当确保落实三级查房制度。鼓励医院配备康复治疗师、营养师、心理治疗师、临床药师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