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于每年12月10日前,填写《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报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备案。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