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章 培训业务管理第十六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聘用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教学人员。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