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章 培训业务管理第十五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农业部颁发的教学大纲,按照许可的范围和规模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财务应当独立。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