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章 许可程序

第十二条

现场评审合格的,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书面审查或现场评审不合格的,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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