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章 许可程序第十一条受理申请后,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合格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