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三章 许可程序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的,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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