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管理;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称区外)之间的通道设定为“二线”管理。海关按照“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线管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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